前日在文章中曾提到今年日本全國新酒鑑評會結果中,兵庫縣與愛知縣整體表現衰退,可能有許多主客觀因素,例如天候與收成狀況、優質酒米的確保、縣內酒造規模差距大以及當地酒造組合是否能扮演一個強而有力的領導角色等,但這也僅僅是我的推測。

剛好今日又看到南部美人藏元久慈先生的一篇文章,讓我想到在文獻爬梳中,曾看到這麼一篇期刊論文,是星城大學松原教授於2022年在日本經營診斷學會中所發表「新冠疫情後的村米制度對農家與酒藏的課題」,於是就想把它整理一下,跟各位分享。文中若有錯誤或不足之處也請各方給予包涵與指正。

 

何謂「村米制度」

村米制度指的是日本酒米生產地的農家與酒蔵之間,所簽訂的契作合作機制。通常一簽就維持數十年,而非一般按年或短期議價的買賣關係。對農家而言,有了保證收購的訂單,能安心耕作並強化品質管理。對酒蔵而言,則可確保原料供應與價格,不必擔心市場波動。另外,藉由村米制度,農家與酒藏之間還能互換產量預估、品質動向等資訊,有助於雙方提高產量與品質。而當遇到疫情、天災或市場急速轉變時,村米制度也能減少因全縣或全國減產而造成的供應中斷風險。

新冠疫情期間對村米制度造成的影響

松原教授以兵庫縣三木市吉川町村米農家代表與酒藏,自2020年6月至2022年3月分四期進行訪談,蒐集農家、農會、JA與酒藏等不同立場的動態與意識變化。發現有以下變化:

1. 村米制度因JA調配介入受到影響:原先可互創雙贏的村米契作制度因在疫情期間受JA兵庫的介入調配影響,原本酒藏可優先指定村米的機制遭弱化。

2. 農家受疫情影響:疫情初期曾自發性以「買酒支援」行動購入酒藏酒品,但疫情擴大導致契作減量時,農家則束手無策,改向JA求援。

3. 酒藏受疫情影響:酒藏面對2020年出口停擺及國內減產,僅能執行部分契約並分批收取;並接受JA調配機制。雖願意保留長期契約,但考慮未來改為短期協商。

4. 長期趨勢:2021年度吉川町減產率約19%,雖低於全兵庫約25%與其他區域約35%;但疫情之後村米合約增產量僅微幅恢復約1.7%增長,顯示村米制度過去優勢已難恢復。

以本篇文章中的兵庫縣三木市吉川町為例,在2000年至2022年間,契約量由82,165袋減少至51,489袋,減幅約37%,其中2021年度受疫情影響尤其嚴重。另一方面,國稅廳「酒白皮書」顯示,同期餐飲業酒類消費大減52.7%及49.2%。在產能與需求雙重受挫的情況下,傳統村米制度的韌性受到極大挑戰。

新冠疫情後面臨到的酒米生產與食用米供應問題

村米制度雖在疫情期間受到JA強勢介入而遭到弱化,但也帶出了日本農產上的結構性問題:

1. JA統一調配下,酒藏無法自由指定產地與優先購買配額,讓透過村米制度所建立起的農家與酒藏之間的人際與生產資訊交換網絡隨之弱化。

2. 研究中發現約65%的受訪農家年齡超過60歲,僅有不到15%為35歲以下。農村人力短缺與以及對耕作技術的續承問題,加速了生產意願與品質的下降。

3. JA在金融、技術推廣與市場行銷上雖具資源,但在在地化管理與對青農吸引力方面相對薄弱,未能提供足夠誘因留住下一代農民。

4. 隨著清酒市場多樣化,市場M型化明顯,原料用量大的酒藏改為與大型農業公司以其他便宜米種替代,讓生產高品質酒米的米農耕作意願低落,供給變少,價格上揚,讓倚賴山田錦為主的酒造面臨經營壓力。

我對JA未來或許可以扮演的角色建議

1. 強化在地直接協商:重新建構農家與酒藏間的直接溝通管道,由JA保留30–40%核心契約配額,由讓農家可自主分配,並建立與酒藏的定期座談會機制,確保雙方需求即時反饋。

2. 制度化資訊平台:構建公開透明的產量、價格與需求資訊平台,兼具記錄、追溯與即時通報功能,替代過度倚賴原先村米制度下的人際傳播模式。

3. 農業生產法人與青年扶植:透過稅收減免、低息貸款及技術派遣等政策,鼓勵青年與外地專業人員進入村米區,並推動成立農業生產法人,集中閒置農地,提高經營規模效益。

4. 差異化品牌營造:持續以「村米」為核心品牌,結合地理標誌(GI)制度,提高村米酒的附加價值。

●參考資料:
1.新型コロナウイルス禍により見えてきた村米制度の農家と酒蔵の課題, 松原茂仁, 日本經營診斷學會論集 22, 96–101(2022)

2.清酒の製造状況等について令和5酒造年度分, 国税庁課税部鑑定企画官, 2025.02

 

 

原文出處:管爺文章——關於日本村米制度對釀酒產業的影響

責任編輯:林哲緯

核稿編輯:陳慧